今天早上,我特意从衣橱里翻找出一件深绿色的短袖穿上。这件短袖是纯棉的,穿在身上既舒适又透气,颜色鲜艳,走在人群中绝对能吸引眼球。实话实说,今天的这身搭配,我自己觉得挺帅的。上身是那件深绿色的纯棉短袖,下身是藏青色的牛仔休闲裤,无论怎么看,深绿色和藏青色的搭配真的是天作之合。再看看我的鞋子,一双灰色网状休闲鞋。这双鞋是我老婆买的,一开始我并不怎么喜欢。鞋面看起来像塑料做的,每次看到它我都一脸嫌弃,嫌它太廉价,几乎把它踹进鞋柜不愿穿。可是老婆发现后,非常不满,狠狠地用大腿拍了我一下,脸上黑得像锅底一样,警告我如果不穿这双鞋,她就扔掉它。她告诉我,这鞋是用高分子合成材料做的,底部是牛筋底,还花了两百多块钱呢。她看我这么不喜欢,心里肯定很失落,于是今天早上,我决定穿上这双鞋,给她一个证明——我其实并不讨厌它。
说实话,今天这身打扮确实让我觉得有点魅力,虽然我头顶的几根稀疏的白发稍微拉低了整体的帅气指数,但身穿这样一身成熟的装扮,还是挺有男人味的。开车飞驰在大街上,心情格外爽。到了学校,扭着屁股走进食堂,我的动作完全是一副“气宇轩昂”的模样。远远看见我的同事樊老头正蹲在食堂的角落里低头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见我这副姿势走过来,他抬起头,突然就看见我穿着这件深绿色短袖,他轻蔑地哼了一声,说:“这衣服穿得真丑,赶紧脱下来扔了吧。”
展开剩余69%听到这话,我停下了脚步,转头冷冷地看了樊老头一眼。他今天穿得并不比我好多少。上身是一件已经泛黄的白色短袖,下身是那条褶皱明显的黑色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破旧的棕色皮鞋。那双皮鞋布满灰尘,鞋面上甚至有两个破洞,一个脚趾头从中露了出来。这身打扮,看上去完全没有一点“帅气”可言,反而显得有些老气横秋,不得不说,这身衣服实在是不合时宜。说起樊老头的收入,他一个月挣得比我多,怎么会穿这么破的鞋呢?
尽管我的深绿色短袖略显年纪感,但至少没有像樊老头那样出现破洞和泛黄的情况。说白了,今天我穿的这身衣服比他的好多了。我很喜欢这件短袖,尤其是它的颜色独特,走在路上,立马能让人注意到,充满个性。樊老头批评我的衣服时,我根本不以为意。要我说,倒是他那件白色短袖和那双破皮鞋应该被丢掉。白色短袖已经发黄,鞋子也破得不成样子,这不是丢人现眼是什么?
今天早上,我本来是打算穿那件蓝白相间的深蓝条纹短袖,然而在衣橱里翻了大半天都没找到。无奈之下,我只好去问老婆那件短袖哪去了。老婆说早就扔掉了,气得我差点心脏病发作。那件短袖是三年前老婆花了两百多买的纯棉条纹款,真的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之一。但因为胸前的红色商标稍微有点大,我曾不止一次向老婆抱怨过。结果,她听了我的抱怨后,去年偷偷把它扔了。知道这事后,我真的是心痛得要死。
为了避免衣橱里的其他衣服被老婆“清理”,今天早上我特地翻出来这件深绿色短袖穿上,没想到刚走进食堂就被樊老头一番话给戳中了。他居然建议我也扔掉这件深绿色短袖,而我恰恰最喜欢这件衣服。我老婆总说我穿深色衣服不适合,因为我的皮肤太黑,但我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看到深色衣服就特别喜欢。每次去买短袖时,我总是会买一堆同款不同颜色的,最后衣橱里就堆满了深色的衣服。
今天早上的这件深绿色短袖,虽说是稍显老气,但它至少没有像樊老头的衣服那样破旧不堪。说到底,衣服的好坏不应该只看颜色和流行,还得看整体的舒适和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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